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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团建设,搞好社会管理——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李 健
时间:2016-01-25 1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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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江苏省典当行业协会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在这里隆重召开,我谨代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省各有关单位的关心指导下,在理事会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省典当行业协会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坚持“为会员单位服务、为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协会在决策、服务、维权、沟通、协调、监督、统计、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典当行业的发展。尤其是在行业维权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如: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绝当后息费计算问题”上,充分发挥了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尽可能地维护了典当行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2010年底,我省经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3.47万个,总量居全国第2位,其中社团、基金会、民办高校数量均居全国第1位,全省社会组织吸纳就业人员约31万人。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社会组织体系,逐步涌现出一批机制健全、能力突出、管理科学、具备一定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重视。

今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研讨班上作重要讲话,提出了重点抓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八个方面要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民政部根据中央对社会组织“统一登记,各司其责,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20字方针,加快完善管理改革体制的创新工作。目前,国家民政部正在修订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专门的行业协会(商会)法。我省的《行业协会条例》也在修订之中。预计今年年底就可出台。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也将培育、发展、扶持行业协会作为十分重要的工作在抓,陆续出台了关于行业协会的相应法规、政策,我厅给省政府递交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请示》中,也要求为我省行业协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同时,我们也在通过登记手段不断优化行业结构。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宏伟蓝图下,社会组织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美好的发展前景,同时也对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功能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0年12月27日,民政部下发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