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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接受监管部门委托承办当票购领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16: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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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典当企业: 

自2019年6月27日始,受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苏省典当行业协会开始承接各典当企业购领当票相关工作,现将购领全国统一当票、续当凭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商务部关于全国统一当票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商建发【2011】49号文规定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是确定典当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典当企业开展典当业务必须开具全国统一当票。典当行使用的当票和续当凭证必须向省级行业监管部门购领、核销。省级主管部门在监管信息系统中对企业领取的当票和续当凭证进行备案,系统中登记的当票和续当凭证号码应和实物票据保持一致。典当行在开据当票时,需要将票面的数据信息提交到监管信息系统中。 

二、受监管部门委托,省典当行业协会负责在监管信息系统中对典当企业购领的当票和续当凭证进行编码备案。 

三、典当企业办理购领当票手续,应填写《江苏省典当企业当票购领表》(见附件),加盖典当企业公章后传真至省协会秘书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协会信箱。 

四、协会秘书处收到典当企业的《当票购领表》后,根据典当监管信息系统核实当票使用情况,按序发放当票、续当票号段,加盖协会公章传送至印刷厂,并报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印刷厂根据协会发送的《当票购领表》与典当企业联系快递当票、续当票。 

五、购领当票、续当票费用:当票、续当票每箱300元(含快递费),由典当企业直接与印刷厂结算。 

六、办理购领当票的时间:每个月20-30日工作日9:00-17:00。 

协会传真电话:025-83260311;协会邮箱:jssddxh@163.com; 

协会咨询电话:025-83260310;联系人:胡青:13813953656(微信同号),张淑静:1891296678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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